冥府六殿文判高 降

 

詩曰:今生啞口是何因。謗道非言造業深。

     述例醒迷期勸世。願期惕勉學善人。

 

聖示:今夜奉主公聖諭,降爾道場,開述一則判例,列入寶書,以資勸世。今日世人身處於工商社會之中,已不若農業社會之純樸,雖然文明提昇,知識分子大為增加普遍,但在功利之間,知識分子也無那股斯文氣息,言語不忌,須知禍從口出,每每無意之間,立即造下口業,今日吾即是述明口業謗道的判例。

 

 述:口業謗道的判例

 

    在台南地區,有個陳姓少女,每次讓人一見,就會心生可惜,因為她生得眉清目秀,卻是啞口之人,差幸她除了啞口之外,智慧才能大都差強人意。

 

   因而,雖然啞口,也不乏追求之人,但是陳姓少女卻因自卑於心,不敢接受,所以心情常常悒悶,日子過得並不如意。此一案例,乃為本殿所判。

 

   按陳女前世,乃生於咸豐年間,姓江,本為福建人氏,即長,適逢亂世,隨家族渡海來台,家居於今之淡水一帶。江某隨家族來台,墾荒農忙之際,鄉間常有廟寺之傳道,雖不若今時方便,但卻不乏熱心之人,借廟會而傳道,當時經濟困苦,大多人忙於營生,雖然有人熱心傳道,但接受之人少之又少,江某即是其中之一。

 

   他平素為人,尚稱熱心公益,生性倒也耿直,但是每有人談及仙神鬼怪或者傳佈佛道,即斥為無稽,因而信仰者,都避開他不談佛道。江某年至五十有六,一命歸陰,本殿冥王綜囊其生平,加以判決如下之大意,云:

 

一、江某為人不惡,能助人,一生尚稱累積善因緣,准予轉輪了結。

 

二、江某生平雖少惡過,但言語謗詆大道,雖無直接阻人向道,但間接損及大道傳佈,造此口業,判處三世轉為啞口之人。

 

三、江某雖結善緣,已准善緣了結,而言語之間,斥責他人談論法喜、傳佈法音,已足損卻福報之男身,故三世啞口,均以女身受報。

 

   此一判例,足以昭顯為人在世,須知謹言口業之累,損及福報,得不償失,世人當宜戒慎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