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翻看日記的第一頁,
紙張已經有一點歲月的痕跡,
字跡也有一點被水暈開的感覺,
我想應該是靜如的眼淚,
上頭有著我曾經熟悉的字跡,
「我不怕天,不怕地,甚至不怕怪叔叔和老鼠,
偏偏就只怕一種在地球殺不完的生物,
一個普通的女生,要怕的東西非常的多,
但我就只有一種動物,會喚醒我女性自覺,
沒錯,就是那罪該萬死的“小強”,
所以我發誓如果有一天有一個男孩,
為我趕走那可惡的小強,
我要成為那個男生的女朋友!
口說無憑,吾以此日記誌之。
1996.7.6」
果然是有小妮子風格的日記,
我翻開第二頁,上頭的日期記著1998.7.6
「在買了這本日記本的第二年,
今天我在夏令營的營房,遇到我從小到大的天敵,
而且它居然還纏著我不放,真是超級可惡的!
一副吃定我的樣子,
在我差點要向他下跪求饒時,有一個巨大的身影,
一口氣就將前一秒還囂張得不得了的小強五馬分屍,
我耳中甚至還聽到小強喊救命的聲音,
我滿懷期待地抬起頭,想看這個「命定」之人,
是姿云姐的男朋友,
好像叫那個什麼阿貓的,好好的人為什取這麼怪的綽號,
心裡一陣不安,
姿云姐是我除了小芳之外最好的姊妹,
他要走之前,摸了摸我的頭,跟我說男孩子不要這麼膽小,
我不禁臉紅心跳了起來,
我有一點生氣地想跟他說我不是男孩子,我只是一個弱女子。
但他並沒有聽到,真是,
哼!一副大男人主義的樣子。
不過,總比那些沒擔當的娘娘腔好的多了,
只是,他是姿云姐的男朋友呀!老天,你還真是愛整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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