冥府二殿文判許 降

 

詩曰:殺業牽纏世世深。身軀病痛苦難禁。

     為文案例醒迷輩。惕勵願期永記心。

 

聖示:吾奉主公諭令,降爾豐原懿敕拱衡堂,闡述一則殺孽牽纏之案例,以資警世。

 述:殺孽牽纏多病痛

 

   在台南,有一姓謝之婦道,在三年前,罹患一惡疾,乃為背部生一惡瘡。初始僅為紅腫痛癢,愈抓愈癢,抓破見血,敷藥不癒。日久惡化,創深可見骨,血膿併流,醫者無效。後有老輩人,請示於神,曰:百鳥朝鳳。此疾之由來,乃投業頗重所致,故藥石無以奏效,須戒殺放生,始得消業平創。此案乃為本殿所判,吾將其來龍去脈,詳述於后,並將判例為註,以期惕勵世人。

 

   按謝姓婦人,此世已為第三世,造此投業,乃在第一世,實為清乾隆廿八年,生於奉天府人,本為富家子,姓胡名拯蒼,家道富裕,財勢兩足,乃為其福報之深。但,胡某生性喜嚐烤味,常命人獵鳥,患烤加味,一生烤味食鳥,不下數萬隻;雖然生平無大罪,且富家子弟,尚能沽名釣譽,以作佈施,但微功不足抵重業,享年四十有五,一命歸陰,冥王判例如下:

 

一、查胡某生為富家子,享福報,能略行佈施,行功德,乃准再轉人身。

 

二、胡某一生烤味殺鳥參萬柒仟捌佰參拾陸隻,數萬冤氣綰於一生;乃判為三世轉為女身,生生世世,受百鳥啄背,生瘡纏痛之苦。

 

三、胡某雖為釣舉,但佈施行功,自有德澤,及准為三世之中,受貴人之助,能受點化,消此殺業,准予地府重新定案,以利自新。

 

   以上,乃為現世實例,案經本殿所判,藉此闡述,以資警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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