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冥府十殿文判申屠 降

 

詩曰:累積前冤註後仇。人生坎坷莫怨尤。

     須知謹慎存心意。免教他年禍患留。

 

聖示:吾今夜再奉主公諭,降爾道場,開述判例,以資列入寶書勸世。

 述:積怨成仇之判例

 

   在台中南屯地區,有一周姓老者,家產逾億,蓋因市地重劃後,地價暴漲,本為耕農為生,卻一夕之間成為地主。

 

   膝下有二子四女,本來純樸農家生活,二子入伍後退役,都能在家幫忙;孰料地價翻身,農家變成富家之後,二子爭相與人投資生意,演成爭產、爭吵;而四女之間,有三位已嫁,僅有三女未出閣,但女兒卻也為了家產,想盡辦法,向父母需索,弄得一家子爭吵不休。

 

   周老慨嘆不已,而致對子女失望,乃成怨怒,而子女對父母也不再是孝順,凡有見面,不是談起財產,便是埋怨。弄起家庭不和的主因,就是在財產,而使父母子女之間、兄弟姊妹之間積怨成仇,也是財產。

 

    周家的境遇,有其遠因。周老前世,生於嘉慶十五年,山西地方人氏,姓吳,本為貧家子,家中生活困苦,乃出外謀生,學習技藝,進入藥鋪當學徒。

 

   因自幼困苦,不免心存功利,功利蒙蔽,不免心術不正,身為學徒,又不能有多大作用,乃在抓藥之際,或者取製藥材之際,將貴重藥材留下,以次級品或無用膺品替代,再轉手售出圖利。但長此以來,對藥鋪東家信譽,是一大打擊。

 

   東家也在街坊之間,聽到流言,於是將吳某革職;吳某一技之長尚未學成,便遭革職,因而流落街頭,最後在市井之間,為人看門守戶,成為市井混混;又因此在花街柳巷、賭檔鏢局之間,成為混混,仗勢橫行,為虎作倀,一生可謂過業不斷,少有善行。

 

   但是,在中年之時,曾在一處酒坊做圍勢看場時,因不忍見一個小丫頭,被老鴇逼迫賣笑,私下製造機會,讓小丫頭逃離火窟,保全少女清白,得此陰德之外,一生可謂積累重重怨業。

 

   年至五十有八,一命歸陰,冥王判決大意如下:

 

一、吳某身在花街柳巷,能夠不同流合污,保全少女名節,放其生機。按天律賞律,得能富裕福報,乃判轉人身,得能享受家業富裕之福報。

 

二、吳某身入藥鋪,販售藥材,卻以膺品或次級品售出,為己圖利,上不忠東家,下無以對顧客,雖未釀成命債,但積怨卻無以數計。按冥律明定,乃判處轉世後,怨積成病磨,一生藥罐隨身,多受其苦。

 

三、吳某市井討活,不務正業,為虎作倀,欺壓善良,雖為本身職業所闢,但怨聲載道,積重冤怨。按冥律所定,判處得四女二子,以討債成緣,加以了結此段因果,並得以將家財由四女二子敗盡,以還前世所造冤怨,而未及成為冤親債主單獨討報者。

 

   以上,乃為周老此世所報之前因後果。天律明定陰德福報,因而周老得有家產富裕,但一生卻受病苦之磨、子女之煩;即在其行事雖非大惡,但卻小過不斷,積怨成仇,此世子女為財產反目成仇。是以,世人當須謹慎惕勉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icewayki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