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濟公活佛 降  97‧6‧21

 

第七回 鑒古知今通適用

 

詩曰:天道好還定律森。人間悲劇古而今。

著書勸世狂瀾挽。正俗移風眾所欽。

 

濟佛:哈哈!世間眾生各種根器咸皆有之,然則各地民俗風情之乖異,有者不可思議。雖然陽法可免,但卻在冥律之前定下甚重罪業,步上奈何橋,旋幾直墜血池; 上天著書即在勸化如此游移陽法冥律邊緣之事例。可也,著書,賢生靈神出竅。

 

勇筆:弟子參叩老師蓮駕。您老今夜又爆出冷門,不是上期才遊過血污池嗎

濟佛:賢生又準備錯了嗎?老衲可沒說過一期上天、一期下地。

 

勇筆:您是沒說過,可是弟子提起時,您也沒糾正,弟子以為您老默認了。

 

濟佛:賢生就認了吧!誰叫你不好好做功課,屆時老衲再為賢生提點一番。

 

勇筆:(那有這樣的…,題目那麼廣泛,從何準備起。)老師啊!這種上天入地一點也不好玩,您是否在前期就提點一番,弟子也好準備準備。

 

濟佛:賢生不用嘀咕,也不用特意去準備,隨機應變吧!以前賢生遊水晶宮可有得準備?訪畜道可有得準備?怎麼書作久了,反而腦筋退化了。

 

勇筆:話不是這麼說,以前是初生之犢不怕虎,現在是愛惜羽毛,怕做不好壞了「勇筆」這個名聲。

 

濟佛:賢生大言不慚,好名聲是要眾人肯定,那有自個兒往臉上貼金。行了、行了,不用再爭了。賢生看看前面那兒有三個罪魂,賢生看出異狀嗎?

 

勇筆:(隨著老師手勢所指之處看去,只見血池中真有三個人,一老、一中年、一婦人,在池中載浮載沈。)老師啊!您刻意指出這三人,是有何用意吧。咦!他們好像特別痛苦,一下子好像池底有彈簧將他們彈出水面,剎那間又沒入池底,久久不見浮出,並且每一彈騰之間,好像灑落大片血水。

 

濟佛:賢生所見不差,而彼三人與周遭在血池中受罰之罪魂有何不同?

 

勇筆:很大不同,他人是在血池中浮沈,雖然也是滿佈驚恐哀嚎,卻沒有這三人表演高空彈跳這麼精彩。

 

濟佛:嘿嘿!賢生總不忘刻薄幾句。好吧,想不想找他們談談?

 

勇筆:行嗎?您老是要用無邊佛法把他們從池中調上岸?這樣不會違背或者敗壞了血污池的罰例嗎?以後罪魂可都會求您救渡了。

 

濟佛:當然不行,老衲渡他們上岸就大大不公平,因為他們罰責甚重,只能由冥役駕仙槎讓他們上船,賢生去訪談。

 

勇筆:(師生談話間已看到一艘小木筏,不甚出奇,但卻在三人浮沈處用一束像羅網般物體將三人網住放在木筏上。)老師啊!現在血污神司是否經您授意,將他們撈上船?弟子可以去訪談了吧?

 

濟佛:去吧。

 

勇筆:(師生就在木筏上佇立,待冥役與老師見禮後。)弟子參見三位冥司。

 

冥司:賢生無需客氣,有話直接問此三位罪魂。

 

勇筆:(細一打量這三位,只見老者少說也有七八十歲了,鬍髮皤白,皺紋幾可成溝,並且一付病懨懨模樣;中年者則屬白白淨淨,好像在世過得還可以;婦女則應是花信少婦,只是已經狼狽不堪。)請問您這位長者年紀這麼大了,怎麼會受血池酷刑呢?

 

冥司:罪魂有話直說,面前乃為 濟公活佛與著書善生勇筆,訪遊血污池。爾等照實說,著書有功, 閻君必定依律減罪減罰。

 

長者:罪魂叩見 濟公活佛,以及叩謝神使開導之恩。罪魂也回善生的話:老朽在世是為一村之長,一生不敢說正直有功,但也為村內老小排紛解難,頗得村人敬仰。只是我們村中地處陜西窮鄉僻壤,因為養不起眾多人口,因此有溺嬰之風俗。老朽任內曾執行過二次溺嬰之習俗,恐怕是因為如此才墜入血池。

 

勇筆:這位長者你好殘忍,活活嬰兒竟能忍心溺斃,這是人的行為嗎?

 

長者:善生有所不知,以前人大都窮困,又沒有什麼娛樂,所以鄉下地方就是生小孩,有的家庭三餐不繼,但老弱婦孺加起來總共十餘口,怎麼活得下去?所以明清以來,偏遠地區溺嬰之俗不曾斷絕,官家知情也都睜隻眼、閉隻眼。

 

勇筆:弟子也曾在書上看過溺嬰的傳說,沒想到今夜就看到當事人了。對了,您在這血池中待多久了?

 

長者:不知道,只知道老朽亡故之年,還是乾隆年間。

 

勇筆:(咋舌。)距離現在少說也要貳佰伍拾年了。老師啊!這些位罪魂要受血池之刑多久呢?

 

濟佛:一命參百年,二命陸佰年。

 

勇筆:那還有得泡,對了,您旁邊這二位呢?

 

長者:即是老朽所執行之二嬰父母。

 

勇筆:那就是說執行者與當事者父母同受其罰了。

 

三人齊曰:善生慈悲,救救我們。

 

勇筆:不是弟子不救,以你們將活生生的嬰兒溺斃,若弟子我是閻君,一個至少要有一千年才夠償罪,要不是為了著書勸化,真想把你們這一篇刪掉,免除你們有功減罪。

 

長者:善生言重了,您試想想,天下父母心,誰忍溺死自己骨肉,但若不如此,可能其他人也要活不下去,所以官家才會不加嚴究,我們也是審度利害才如此作為。

 

勇筆:不可思議!您這話弟子不苟同,也不同您辯了。老師啊!走了吧,弟子聽不下去了,弟子感恩三位冥司賜予方便。(說完畢行禮,就緊隨老師走開。)

 

濟佛:賢生可真義憤填胸,哈哈!往後還有得瞧,現在生氣、以後怎麼辦?

 

勇筆:不是啊!弟子每每見嬰兒,都那麼可愛,怎會有人捨得將之溺斃呢?咦!不對,老師呀,這篇刪了吧!現在還有人會去做溺嬰的行為嗎?那麼這一篇有何意義?

 

濟佛:賢生太感情用事了,現在沒溺嬰,但是虐嬰事件卻層出不窮,故二者犯律同罪,賢生以為有勸化效果嗎?

 

勇筆:您老之意,是往昔溺嬰之罰,適用於今人虐嬰之罪?

 

濟佛:然也。往昔溺嬰情有可原,至少是為更多活人設想;今人虐嬰,卻完全是一種變態心性行為。故虐嬰適用此例,致死猶要加重因果論計,這樣賢生可以平氣了吧!

 

勇筆:弟子愚味,一時情緒失控,老師諒恕。

 

濟佛:哈哈!賢生也無需如此,後來還是有察覺,而作圓滿結論,所以無妨。好了,老衲要來品嚐賢生的供茶。已到貴堂,賢生靈神投體吧。

 

勇筆:弟子恭送老師蓮駕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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