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姿云在基隆夜市閒晃,
我來過很多次,她則是第一次來,
東看西瞧的模樣,使我想起另一個人,
我最近常常不由自主的就會想起她,
姿云好像知道我想說的話,每當我想說話時,
她總是跑到另一個攤子,大叫:「我要吃這個!」
於是我們吃了營養三明治、鼎邊銼、奶油螃蟹一大堆東西,
姿云不是個食量很大的人,
所以當她吃下一整隻奶油螃蟹時,臉上露出痛苦的表情。
「別吃了,你看你…」
「別管我,我今天只想吃,甚麼話都不要跟我說。」
我也只能沈默地看她吃完,
當我們走到橋邊時,她突然跑開,當場在河邊吐了出來,
我輕拍她的背,
「你看你,不會吃還吃這麼多。」
「我不要。」她突然冒出這一句,
「你在說什麼?」
「因為今天晚上你的臉都寫著:我們分手吧!所以我先告訴你:我不要!」
「我想我們…」
「我不要、不要、不要…我不要啦…」
他歇斯底里的大吼大叫,我完全抓不住她,
「姿云,你冷靜一點…」
她伸出左手,露出刀子在他手腕所留下的痕跡,
像隻蜈蚣爬在她的手腕上,相當的刺眼,
「走吧!」我認輸了,
這一段時間,我已經認輸好幾次了,
在每一次當她拿掉護腕,露出左手的痕跡時,
心中總是會響起:「是我讓她變成這樣的。」的聲音,
「對!是我讓她變成這樣的,所以我不能離開她,她…是我的責任。」
我看著熟睡的她,像天使一樣,
很難想像幾十分鐘前她歇斯底里的模樣,
「當愛變成一種不能負荷的責任時,你還相信那還是愛嗎?」
老師的名言,在我腦中浮現,
她靠在我肩膀上,我輕輕地撥弄她額前的瀏海,
一切的一切就好像以前一樣,
像靜如還沒出現的半年前一樣,
只是現在…
少了那一份,叫幸福的悸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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