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瞪口呆的是我,
沈默以對的是姿云,
一臉不知所措的是阿文,
眼眶泛淚的則是靜如。
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超怪異的情景呢?
要從前幾個禮拜說起,
如果有當過劈腿族的,應該就會知道兩邊約會是很花精神的,
沒錯,我這時就是那種人人見之如過街老鼠的劈腿族,
如果,你問我喜歡誰多一點,
我會說我不知道,
甚至我還會懷疑,我會和姿云復合,是因為我想念過去的幸福,
而我會和靜如在一起,是為了忘掉過去的幸福,
所以當過去的幸福和現在的幸福重疊時,我不知道如何選擇,
很不負責任的答案,我知道,
但,如果要我說出另一個答案,
我也可以很明確的跟你說,我辦不到。
我終於可以體會姿云當初選擇的心情,
因為,幸福就跟錢一樣,沒有人會嫌多,
但,太多的錢會讓人不再在乎錢,
太多的幸福會讓人不再珍惜幸福,
所以,我開始減少和靜如在一起的時間,
用來增加跟姿云在一起的時間,
我成了幸福的暴發戶!
拼命地搾取我身邊的幸福,直到我的幸福破產。
於是,就發生今天在淡水老街四人對峙的情形,
其中阿文最無辜,他是被靜如逼來的。
我想起我國小二年級時,老媽帶著年幼的我,搭著計程車,
到一個陌生的地方,看到老爸跟著一個陌生的女人親密的走出來,
我永遠無法忘記老媽的咆哮和絕望的表情,
她跟我說:「如果你長大後跟你爸一樣,你就不要認我這個媽。」
我也永遠無法忘記老媽說這句話的認真和猙獰,
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憎恨的真面目,也宣告著童年幸福時光的結束,
當時,我發誓我絕對不會成為第二個老爸,
但,這時我想,我果然是老爸的兒子!
「我們…先找個地方坐下吧!我腳酸的要命。」,是阿文的聲音,
他想要讓場面輕鬆一點,不過他失敗了,
「我…好想恨你們!但是我做不到…因為你們都是我喜歡的人。」
靜如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話和滴在地上的眼淚,消失在老街的人潮之中,
我想追上去,
後頭傳來一聲「阿貓…」,是姿云的聲音,
阿文拉住我的手,「我去追,你先帶姿云回去。」
我拍一下他的肩膀,他也拍了我一下,笑了笑,
真不愧是我的好哥們!又得幫我收爛攤子了。
回到宿舍之後,腦中重複的只有那一句話:
「我…好想恨你們!但是我做不到…因為你們都是我喜歡的人。」
「因為你們都是我喜歡的人。」我不解地,對著自己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