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覺宮教化韓真人 降

 

殘而不廢盡孝心

 

  人體之功能,乃用以盡善於事物,人有智慧而推測事理,人有體驅而實踐事物。故,言行之間可窺盡人之內涵矣,孝道則無分你我,端在是否有真心而實踐。

 

  在公元一九一○年之時,台南府有一姓姜的貧窮人家,在地方上的貧民區中,只落得茅屋一座,聊可避風雨而棲身,家徒四壁,勉可棲身。而夫婦倆年過卅,僅得一子,故疼愛有加,但因時局動亂,謀生不易,一家三口,僅能半溫飽而度日。不幸,獨子在襁褓時候,卻有一次發高燒,兩夫婦雖極力救治,但是,一則醫療缺乏,再則無錢延醫,僅以草藥救治。雖然終於救活了一條小命,但卻因發燒過度,左腳萎靡,即為所謂之小兒麻痺症也。

 

  姜某為了小兒的醫療,百般無奈之中,只得賣妻籌措醫藥費,雖然救活了小兒,卻破碎了家庭。而實際上,姜妻亦因不甘貧困生活,藉此擺脫貧困父子。此後,十餘年間,父子倆相依為命。雖然小兒的生命是以慘痛的代價換回,但,人總有情緒無以宣洩之際,故此小兒之童年,亦青澀暗淡。及至廿年後,小兒成長,貧困之中,且又殘障不便,養成他的內斂性格,所以頭腦非常靈明,對事理的分析,亦有其獨到之處。所以,他能利用兵荒馬亂的時機發取戰亂財。

 

  而他父親因常年藉酒澆愁,年久月深乃成酒精中毒,一日不可無酒,否則必大發雷霆,吵鬧不休。姜某倒也頗能體諒其父心情,不但僱一少婦幫忙照顧老父,並且許以重利,請女佣能委曲求全,以盡照顧老父。人之為人,乃為感情動物,女佣先是為利所誘,才盡心照顧姜父,但時日一久,女佣與姜父產生了一段黃昏之戀。

 

  事被姜某知悉,他暗自歡喜,張羅一切,為父親購置一屋安頓,並準備豐厚禮金財物,為父親提親;當時民生困苦,女方家人樂於收受厚禮而下嫁。而姜父亦在生活安定,有人悉心照顧,晚年得妻,而獨子又能孝順,病情漸穩而康復,並且安享天年。

 

  姜某繼母,猶然在世,而姜某在乙未年壽盡之時,冥府據律編入聚善所一年期生,現已外放為高雄境內福神之職矣!

 

  此事例而言,姜某在世行事,身處亂世,作為自無忠之可言,但其孝心卻無以否定,行之持恆,以殘障之身,而力行孝道不悖,居功一級,但因其間仍有功過之評定,且其行為亦有以本身之利害關係而作權衡之手段,故以孝律二級功而敘,乃壽盡入聚善所短期生而成神道也。故世人應由此事例而明悟,只要一生能夠知孝而行,並且不犯滔天大罪,則成神成仙易反掌也。

 

聖示:著書完畢,吾今日得能參著寶書,此機緣乃由於賢媳韓蘇生之行功立德,以叩求保調,再蒙本堂 關恩師之德澤也。

 

又示:可傳賢媳韓蘇生進堂。(附註:此日仙佛降堂著書,其陽世媳婦有來堂恭接。)爾所呈叩事,吾加以釋疑。(註「乃為奉旨著著之仙佛,在著書完畢,可與陽世親人作「神人會晤」。)爾非為道考,此中有一段因緣:爾進道而修,且輸誠堅心,因此夙世冤累進而干擾,故形成吾兒之變數及爾身體之磨。但爾道心吾頗肯定,所求三項因緣已述明,故無須掛慮,吾在權職範圍內,加以周全之。

 

又示:賢生亦可請起。今日爾不辭遠路趕來接駕,賢媳足堪為範,吾再叮嚀之,在壬申年冬自有轉化之機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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